目 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阿坝县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队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阿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10.开展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1.负责阿坝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地方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
12.协同地方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除检察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13.开展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4.开展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5.负责其他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相关制度,搞好账务核算。
2.做好上级行装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的各种报表及调研。
3.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清理和管理
4.做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做好“脱后”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属一级预算单位,我院无下属单位,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职能部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9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8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6万元。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593.16万元,, 2021年收支总预算621.95万元, 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79万元,主要原因:我院本年度将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该项经费纳入了预算中。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621.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6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75万元,占79.55%;项目支出127.20万元,占20.4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1.9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79万元,主要原因: 我院本年度将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该项经费纳入了预算中。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9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81.0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1.9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79万元,主要原因: 我院本年度将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该项经费纳入了预算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81.01万元,占77.34%;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5万元,占11.25%;卫生健康支出28.93万元,占4.65%;住房保障支出42.06万元,占6.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481.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的购买。
3.住房公积金支出42.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费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4.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0万元无增减。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0.9万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1.08万元降低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尽量减少外出就餐接待,在单位食堂以简餐待之。
(三)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3.64万元减少1.64万元,主要是暂无购置新车计划,督促驾驶员们勤俭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0万元无增减。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阿坝县人民检察院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