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队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阿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10.开展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1.负责阿坝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地方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
12.协同地方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除检察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13.开展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4.开展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5.负责其他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院今年根据财政资金的安排情况,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方向,特别是对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严格区分使用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费,不混用,不乱用。
我院无下属单位,下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等职能部门。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30.40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了114.08万元,增长了11.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的检察绩效在2023年度中发放;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有所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13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38万元,占80.01%;其他收入(县级财政保障)226.02万元,占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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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13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43万元,占74.70%;项目支出285.97万元,占25.3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结转结余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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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0.40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了114.08万元,增长了11.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的检察绩效在2023年度中发放;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有所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01%。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3.88万元,提升了25.5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的检察绩效在2023年度中发放;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有所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40401、2040402、2040499)734.27万元,占81.19%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80506)支出83.46万元,占9.23%;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34.03万元,占3.76%;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52.62万元,占5.82%;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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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04.38万元,完成预算148.29%。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2040401、2040402、2040499): 支出决算为734.27万元,完成预算169.50%。预算数据中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该资金系每年统一下达使用。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2505、2080506): 支出决算为83.46万元,完成预算9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用年中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2101101):支出决算为34.03万元,完成预算8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支出决算为52.62万元,完成预算10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2022年决算数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系执法执勤用车,一部分费用是在办案经费中列支,一部分在日常公务经费中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78万元,占9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占7.3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一致。我单位无境外开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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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8万元,完成预算102.07%,与2022年决算数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系执法执勤用车,一部分费用是在办案经费中列支,一部分在日常公务经费中列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5辆。均系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7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监督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基本持平;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671.77万元,比2022年增加了100.81万元,提升15.01%。2022年度的检察绩效在2023年度中发放;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工作的实施。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5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其中越野车5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无下属单位,下设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职能部门。
(二)机构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队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阿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10)开展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1)负责阿坝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地方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
(12)协同地方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除检察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13)开展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4)开展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5)负责其他应由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我院人事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5人,行政工勤3人,目前在编在岗政法专项编制22人,行政工勤3人;退休职工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130.40万元,其中: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38万元,占80.01%;其他收入(县财政保障)226.02万元,占1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3年本年预算收入60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8.5万元,公用经费71.3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支出合计1130.4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71.77万元,占59.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6万元,占7.38%;卫生健康支出36.57万元,占3.24%;住房保障支出52.62万元,占4.6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5.96万元,占25.30%。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阿坝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检察业务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部门机关内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会经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业务部门为完成特定的检察业务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进度申请预算资金,全年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0万元,占9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占7.47%。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院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大额支出由党组会讨论决定;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暂扣涉案款严格按照高检院《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管理,案件判决生效后,及时将涉案款物上缴国库。
(四)整体绩效。
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做实民行检察工作,根据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主动作为,着眼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三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为百姓生活营造了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满意度高。不断改进文风会风,尽量减少会议次数,缩短会议时间,压缩会议经费支出,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基层法检单位的绩效保障时间上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发放的时间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公积金的调整。
2.因财物上划,基层法检单位距离州财政较远,存在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有效信息、不能第一时间反馈单位实际情况。比如在项目的调整不能及时上报反馈,影响项目的实施及款项的有效使用。
3.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
(二)改进建议
1.由州财政及时督促县级财政保障绩效的发放,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行。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一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院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
3.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6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院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院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的支出。
8.住房保障:指反映政府住房保障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院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院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2040401:反应检察院相关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8006: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反应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反应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在2023年度决算公开中没有数据进行零报告的文字说明
我院2023年度决算报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均未发生相关业务,无数据,进行零报告。
特此说明。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6日